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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律师集体焦虑
2012/1/28 12:29:23

李征(化名)起身在办公室踱来踱去。

  他可以被归为成功那一类律师。李征创办的这家事务所,位于重庆最繁华的中心,办公室落地窗外,是这个直辖市密林一般的楼宇。所里的客户名单上列着一长串显赫的房地产企业和政府部门。

  但是,这些并不能概括这个职业的全部。

  中国律师制度自1979年恢复,据中华律师协会最新的统计数据,目前执业律师已突破20万人,在全国经济领域影响力日益扩大。然而,律师行业的发展并不是一路顺风,也有起伏。

  “我不能说这个行业现在很坏,也不能说它很好,否则四方的口水会把我淹死。”李征说。

  经历了李庄案、北海律师案带来的挫折感,中国的律师们正遭遇一场集体焦虑。

  尊严


  做律师不如做法学院讲师

  王是重庆一所高校法学院的一位教师。六年前,作为隐性的合伙人,与朋友一起创办了一家律所。

  由于事务所的业务日益壮大,他一度考虑辞去学校的职务,专心做律师。

  王在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,由于课余的精力均都投向律所,学术上没有作为,至今仍是讲师。而兼顾教学与事务所,他不得不每天从早晨七点工作到深夜两点,疲惫不堪。

  但是再三考虑之后,他还是决定维持现状。“法学院教师的身份比律师要受人尊重太多了。”王说,“这点很重要。”

  在理论上,律师是国家司法制度以及法治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,但在现实中,还有巨大落差。

  李征说,学者或律师界的普遍评价是,相对政府部门、公检法等机构,律师政治地位低下。

  李征有人大代表的身份,但这也只能让他在一些个案中受到尊重,“整个行业地位如此,个体也很难独善其身”。

  很多律师认为,近年两件事关律师自身的案件,凸显了当前的律师执业生态。

  2009年12月12日,北京律师李庄在一起“打黑”案件中被重庆警方刑拘。他被控涉嫌伪证罪和妨害作证罪,终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。李庄事后称,他是被逼认罪。

  风波未平,2011年,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再次提起诉讼,追究李庄伪证罪漏罪。

  另一起在律师界引起广泛关注的是北海律师案。广西北海四名刑辩律师于2011年6月13日因涉嫌律师伪证罪被抓,四名律师在同案中以涉嫌律师伪证罪被抓,在全国尚属首次。

  全国人大代表孙桂玲律师曾公开表示,北海律师事件应由全国律协该负起责任,否则律师界就会“六神无主,悲声四起,乱作一团”。

  除了李庄案、北海案,近年还屡屡发生律师权利受侵害的事件。例如2009年7月10日,云南省律师何云祥在澄江县法院仅因在笔录中记录不满,被法官指令法警用手铐铐在法院球场的篮球架上,达40多分钟之久。

  执业

  “法律有很多"应当",但没有多少人觉得"应当"”

  执业环境不佳是律师界长期面临的问题。

  2007年新修订的《律师法》,对律师的定位是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、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”。为此,这部法律赋予律师各种权利。

  但是刑事司法案件中,长期存在的律师“三难”阅卷难、会见难、调查取证难仍未得到根本解决。

  1996年出台的《刑诉法》立法设计是保障打击犯罪的效果,有很多与新《律师法》不一致的地方,使得许多法定的律师权利落空。

  “法律有很多"应当",但没有多少人觉得"应当"。”一位律师说。

  有律师感慨,在刑事案中,律师是拿着刀子,而公检法是拿着冲锋枪是一场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的较量。

  刑法“306条”是最大的风险。

  过去,律师对这一条款的担心主要来自控方。一旦律师取到的证据和检察院的证据相冲突,而法院最终采信了检察院的证据,那么检察官有可能指控律师教唆当事人作伪证。

  而李庄案件之后,律师还要担心委托人。

  李征说,由于李庄案出现委托人举报律师的情形,我们正准备向有关方面提出建议,今后律师在看守所会见,允许律师摄像。

  此外,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极为有限也是事实。

  “在法庭上慷慨陈辞,但是拿到判决书就会觉得特别失败。”一位律师说。

  据统计,在刑事案件中,被告人胜诉的比例仅5%,也就是说95%的案件律师都会败诉。

  在2009年8月于四川成都举行的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会上,就有律师提出,从杜培武到佘祥林的冤假错案中,律师的意见都很到位,但当地法院为什么会简单地不予采纳。

  而在民事诉讼中,律师也没有向对方当事人获得证据的合法手段,更没有向第三方,比如银行,获取证据的权利。

  有年轻律师说,这个职业缺乏成就感刑事案件基本打不赢,而一些重要案件的结果,受很多其他因素的左右,并非完全依靠法律。

  这导致一些优秀的律师不愿从事诉讼尤其刑辩业务,转向服务于商业领域的非诉讼代理。

  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主任袁小彬是“少数派”,他认为在20年执业生涯中几乎没遇到任何困难。

  袁小彬的头衔还包括全国律师协会理事、重庆市律协副会长,他在执业第五年,即1997年创办律所时,就一直坚持公司化管理和商务律所的定位。

  目前中豪与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部签订了订单培训合同。研究生们接受律所培训,毕业时进行双向选择。袁小彬在向穿着职业套装、有意加入律师行业的研究生们讲课时说,“商务律师将是中国律师主流。”

  隐忧

  他们会觉得,法律很苍白,关系很重要

  律师业感到失落的同时,行业本身还存有隐忧律师的公众形象在滑落。

  人们总是将司法腐败与律师联系起来。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唐尧称,你可以说问题出在某些法官身上,但和部分律师也脱不了干系。

  以为农民工打官司出名的重庆律师周立太直言不讳地说,的确有一些律师用当事人的钱来和法官手中的国家司法权做交易。

  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会上,也有刑辩律师指出,根据自己多年的经验,“会见难”不仅是办案单位的责任,也的确有个别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非正当的便利。

  法学教授江平曾表示过担忧,他说,中国律师现在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问题,就是为金钱所诱惑,从事律师职业,却以发财为目的,完全走商业化的道路,这是很危险的。

  而商务律师尤其令部分民众感觉像个商人。袁小彬对此类观点反驳说,商务律师服务经济领域,也是在促进市场的法治化建设。

  但是,围绕这一话题的争议仍然不断。李征表示,律师在非诉讼领域要不要追求公平正义仍是有分歧的问题。

  也有律师对此表示无奈:“律师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司法的整体形象;没有好的法治环境,律师形象也难以周全。”

  这位律师称,如果公众第一次打官司,进了一次公检法,对法律的神圣感就荡然无存。那么下一次,他再委托律师,肯定会问“你跟法官熟不熟”。他们会觉得,法律很苍白,关系很重要。

  律师业面临的另一个瓶颈是,青年律师在行业内的生存和发展状况令人担忧。

  周立太称,很多年轻律师,穿着西装,走出高档写字楼,想的第一件事,是哪里的快餐便宜。

  而按照行业规律,他们要忍受3-5年的起步期。这令承受不了煎熬的青年律师转而退出,整个行业面临优秀人才流失的局面。

  定位

  “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”

  在绝大多数时候,律师是一种温和的中间力量,对促进经济发展、维护社会稳定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。但中国律师界当前面临的矛盾似乎显得异常尖锐。

  唐尧认为,最根本原因在于,对律师这个职业在在中国改革进程中要扮演的角色定位存在分歧。

  从律师制度恢复重建近三十多年时间内,律师的身份几经变更。1980年颁布的《律师暂行条例》。规定律师是“国家法律工作人员”,律师具有公务员身份,服务对象首先是国家集体的利益,

  随着改革开放,律师职业逐渐发生变化。199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制定《律师法》,律师的定位从“国家工作人员”变成“为社会服务的职业人员”,。

  在1997年党的“十五大”报告中,将律师定位为“社会中介组织”,使律师完全摆脱了“国家法律工作者”的身份。

  2007年修订后的《律师法》,把“为社会提供服务”改成“为当事人提供服务”,定位中提出了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。

  而新的社会情势下,律师定位又有新的变化。2008年10月,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指出,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。

  2010年9月,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《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》,再次重申了上述定位,提出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、法律精通、维护正义、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。

  学者刘思达曾经撰文指出,这体现了当下职业价值观和大众化价值观的冲突。

  律师的职业价值观,注重法律的形式理性,强调正当程序和法律职业的自主性,特别是司法机关和律师业相对的独立性。

  “大众化”价值观则注重法律的工具性,强调实体正义和司法的政治正确性,尤其是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要服从党的领导、重视人民群众的感觉。

  刘思达认为,这两种价值观在我国当代法律改革的进程中同时存在,大到国家的宏观司法政策,小到一个个具体案件,均体现出二者之间的冲突。

  一位律师说,职业价值观遵循当事人至上,举个极端的例子律师即使在杀人现场看到委托人杀人,也不能去当证人,甚至还要为他辩护。因为法官判案需要不同角度的参考意见,有利于公正判决。

  而另一种价值观就认为,律师应该从良知上进行选择,帮助司法机关破案。

  出路

  不能总是指望前人或别人建起一种大致公正的秩序

  李征认为,随着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推进,整个社会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,律师业将面临更大的机遇。

  另外,有学者指出,从法律技术的角度推进司法改革,仍具有广阔的空间。

  提高律师地位,选任律师到法、检两院任职是律师界多年的呼吁,在《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》中,也提出了“要加强对律师人才的培养选用,加大从律师中选拔法官、检察官力度”。

  重庆律协副会长、康实律师事务所所长杨学军表示,与其等待全国人大自上而下制定法律,赋予律师权利,不如由律师协会出面在地方公、检、法机关之间做些有益的探索。

  例如,重庆市律协今年建立了与市高院之间的对话平台,杨学军介绍,今年该市律协代表与高院已召开了两次召开座谈会,沟通解决律师执业中的难题。

  杨学军说,律协提出律师到法院免安检的建议就被接受了。下一步将与高院协调如何申请法院签发调查令的事宜。“事情不会一蹴而就,但形成制度安排有希望。”

  更多的律师认为,在当前形势下,律师行业尤其从内部寻找发展的突破口。

  周立太称,如果律师职业的自律程度降低,或者不能自律,那么法律和政府等外在的控制和干预就会以各种方式进入律师行业。

  杨学军则认为,提高律师自身的职业技能也非常重要,专业素养好的律师总能赢得各方面的尊敬,这已在过去的执业中得到无数次证实。

  袁小彬的建议是,律所要走专业化和规模化道路,向公司化管理转型,才能解决整个行业生存和发展的问题。

  李征对本报记者说,(律师)不能总是指望前人或别人建起一种大致公正的秩序,让你来从容顺当就业,改变律师执业环境责任就在这一代或两代法律人身上。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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