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承包人具有合法的用工资格,则由承包人承担工伤补偿责任。如果承包人不具有合法的用工资格,则由发包人承担工伤补偿责任。发包人承担补偿责任后,可以向承包人追偿。理由是:在确定应该由谁承担工伤补偿责任时,我们应优先考虑能否有利于提高工伤保护条件,能否有利于对受伤职工依法进行补偿。当企业发包后,承包企业的是具有独立用工资格的法人,承包企业在享有管理职权的同时,也就应当负有工伤保障的法律责任。如果承包的主体不具备独立用工资格,那么从法律上看,受伤职工还是发包企业的职工,由发包企业承担工伤保障责任亦并无不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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